本文介绍了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首先,表决权一般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但如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其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最后,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分家谈不拢,则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如下:
1. 表决权一般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但如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2.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如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3、其他规定。
一、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一样吗
出资比例是股东实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股权比例是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决策权等相关的份额。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全体股东约定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出资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不一致等个性化条款。
二、股东分家谈不拢怎么办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拓展延伸
转让公司股份的股东会议决议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包括表决权一般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但如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出资比例是股东实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股权比例是股东基于出资占有的公司财产权、决策权等相关的份额等内容。同时,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分家谈不拢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方式解决。最后提醒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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