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不能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否则买卖合同将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在出售租赁房屋之前应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但购买者若为房屋按份共有人或是出租人的近亲属,则不受此通知要求的限制。
法律分析
房屋出租期间可以卖房子的。但不得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是,买受人为房屋按份共有人、出租人近亲属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点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点涉及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租户和房东的合法权益。首先,合同应明确房屋的地址、租金、租期等基本信息。其次,租金支付方式、逾期付款的后果、租金调整机制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此外,合同还应规定房屋的使用目的、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条款。双方在合同中可以协商约定退租、续租等事项。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机制也需要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租赁房屋期间可出售,但不得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在出售前应合理通知承租人,但除房屋按份共有人和出租人近亲属外。房屋租赁合同涉及双方权益和义务,保障租户和房东的合法权益。合同应明确基本信息、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并约定退租、续租事项。双方需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以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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