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适用追诉时效。贪污罪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的,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期限一般为10年;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期限最高可以为20年,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仍可以继续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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