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成立缘由不同
1、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
2、土地局也就是国家土地管理局,是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
二、发展状况不同
1、国土资源局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而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组成部门,已被并入国土资源局
2、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土地局已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第二条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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