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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2020-01-1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

1、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2、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

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一、怎么样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主观要件是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客观要件为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1.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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