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章是提前15天的,不过这都看公司的。
相关知识:产假福利安排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七条规章:“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八条第一款规章:“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有哪些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章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