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转移的。应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带转入地社会保险开具的商转函、员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办理。
单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增员手续后,市社会保险中心会发放员工的养老保险手册给单位,您可以向原单位索要。如果确实遗失了,您可以携带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到市社会保险中心补办。
医保问题: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年龄段人员医保关系(退休人员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可以因工作单位变动而在不同统筹区转移。若您在异地(省外)工作后,您的医保个人帐户资金可以转移。办理个人帐户转移请提供:异地(省外)用人单位为您参保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帐户商转函及填写《福州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到福州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即可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如异地医保经办机构不接受个人帐户资金转移,福州市医保中心可将资金存入您指定的农行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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