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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合同期间内离职会有竞业协议吗

2020-12-2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在劳务合同期间内离职会有竞业协议吗

一、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是可以离职的,但离职后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竞业限制的定义是什么

竞业限制(也叫: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关键岗位、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一定方式约定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的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一种限制,而用人单位为此要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条款适用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做了详尽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

竞业限制主体,《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明确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而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人,不适用该条款,也不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另外,我国《公司法》149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对于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工作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一般都是会设有这个竞业限制条款的。但是也并不是说设有这个竞业条款就不能辞职了,只不过是在辞职之后还是得遵守条款的内容,一旦违背了,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法律依据:《公司法》149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对于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工作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一般都是会设有这个竞业限制条款的。但是也并不是说设有这个竞业条款就不能辞职了,只不过是在辞职之后还是得遵守条款的内容,一旦违背了,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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