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要退出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满足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包括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二是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退出的其他条件。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 满足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这包括:
2. 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退出的其他条件。
第一种,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第二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种,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结语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满足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二是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退出的其他条件。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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