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板应该以发人民币的形式按照合同的条约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应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更不应该无故拖欠发工资的时间。应按照合同来定期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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