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是异地存款,这种存款类型将被央行叫停。
换而言之银行只能办理本地储户的业务,禁止异地存款,银行不能跨区域对异地储户办理业务。当然这也不是绝对,前提是银行在该地设有分行。
第二是互联网存款。新政策规定,银行不能通过网络上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高息揽储”。银行的存储业务只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因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各种业务迅速普及到老百姓的生活中,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为了吸引更多的存款,银行通常都有相应的软件平台吸纳存款,新政策出台之后,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办理业务的方式也将被禁止。
第三是结构性存款,这类存款的特点是银行方面会取出老百姓一部分存款,进行购买其他理财产品。如果理财产品有了较好的收益,客户就会得到较高的利息。如果这款理财产品的收益不佳,那么客户的存款利息将会降低甚至为零,但客户的本金不受影响。
第四是靠档计息存款,按新政策规定。储户的定期存款未到规定时间取出,利息也会按存满期限计算。原来银行方面这样的做法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储户的损失。新政策推行之后,这样的方式也将被禁止。今后储户定期存款,如果提前取出将按活期存款计息,这样会对储户造成一定的损失。
法律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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