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胁迫参与犯罪、自首、揭发他人犯罪、在外国已受刑罚、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介绍贿赂人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行为等情节可减轻或免除刑罚。法定减轻刑罚的依据为《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第十九条。
法律分析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自首犯;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商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
减轻刑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结语
根据以上提供的信息,减轻刑罚的法定情形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员、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被胁迫参加犯罪、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从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未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自首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在国外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人员、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行贿人、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行为的介绍贿赂人。这些情节符合《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三百零一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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