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解除。行政警告处分6个月后如果本人在处分期间表现好就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并书面通知本人。解除后不影响晋职(级)、晋衔(级)。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纪人员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满六个月,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满十二个月,受降职(级)或者降衔(级)处分满十八个月,受撤职处分满二十四个月,确已改正错误的,不再因受到处分而影响其晋职(级)、晋衔(级)。有特殊贡献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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