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年度汇算退税或者每月申报退税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如下:1. 年度汇算退税: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认应当退还的税款;然后,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汇算退税手续。2. 每月申报退税:在每个纳税期内,根据当月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同时申报退税;在缴纳当月工资时,经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退税金额后,由企业代扣代缴。需要注意的是,两种退税方式的条件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年度汇算退税一般适用于工资较高、收入来源复杂等情况;每月申报退税则更适用于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仅有工资所得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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