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宅基地的流程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
一、安置房买卖之后交易应该如何过户
安置房买卖之后交易过户如下: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由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回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
二、农村宅基地过户的手续
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三、建房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送至乡镇建房办,符合规划则送至县级土管部门审核;
3、携带宅基地使用权证到村委会登记,再到乡镇审批领取建房许可证;
4、建成后携带材料到当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
建房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建房证是集体土地上建房的一种凭证,相当于国有土地上建房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房证是允许在土地上建房的凭证,没有确定房屋产权关系。而房产证是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是物权关系的具体表现;
3、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办理房产证时,建房证是证明建房合法的唯一凭证,没有建房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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