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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2022-09-1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八、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九、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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