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许可证的办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建筑许可证手续: 建设单位持计划部门的投资批文。土地使用证。用地红线图。地形图一式两份。建房专题报告等向规划部门申报划定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划定后,即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 ①新征土地必须先进行总平面规划,经审定后方可作单项工程设计。 ②原有土地上如元总平面规划,则需作总平面改造规划,经审定后,方可作单项工程设计。 ③大型公建或对城市景观有影响的,先作方案送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作扩初设计,然后按要求作施工图设计。 设计图纸必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办理建筑招标手续后,再持全部有关文件。图纸向规划部门申办建筑许可证,同时按规定交纳配套费。规划管理费等。 办证后即可按审批要求放施工灰线,经规划部门派员验线后方可破土动工。工程竣工后,经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并在6个月内将竣工图纸移交城建档案馆后,建筑物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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