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有缺陷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有缺陷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缺陷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缺陷投资股东转让股权后,缺陷投资的民事责任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
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不得以内部责任约定对抗公司和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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