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
一、外商投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设立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的申领。(二)“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为方便中外投资者办理审批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可提供“一站式审批”,商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形式,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集中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全过程的服务,即“一条龙服务”。
二、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首先,企业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原审批机构的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方为有效。
其次,股权变更应遵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不得通过股权变更而使公司的经营超越指导目录规定的范围。
第三,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方投资者全部转让股权,股权变更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三、外商投资者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
变更手续如下:
1.与股权受让方协商,就转股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召开董事会,取得董事会同意转股的决议。
3.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修改企业合同、章程。
5.将与股权变更相关的文件报送企业原审批机关审批。
6.企业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在批准证书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