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涉嫌违法,除负刑事责任外,还需赔偿对方合理费用。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律师列举了一个案例:常州女子召集亲属打小三致轻伤二级 赔偿19万原配秘密跟踪丈夫发现其情人的住处后,召集亲属殴打“小三”。近日,经西林街道司法所调解,原配同意赔偿19万元。一时冲动的结果是两败俱伤。两个月前,家住钟楼的张女士发现丈夫刘先生经常在休息日外出,直到半夜才回家,工资卡里经常有一两千元的款项出账。和朋友微信聊天时,丈夫总是避开家人单独查看,甚至对家人碰了他的手机都会莫名发火。张女士觉得不对劲,于1个月前跟踪刘先生至钟楼某小区,发现了刘先生情人江小姐的住处。随后,电话联系朋友及亲属等人到场,闯入江小姐住处,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江小姐多处受伤。经常州市公安局法医初步鉴定,江小姐的伤势已达“轻伤二级”标准。近日,双方来到西林司法所寻求调解。调解员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调解员告知张女士,公民享有身体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张女士在发现刘先生与江小姐的不正当关系后,应当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为了泄愤殴打对方,对造成的伤害理应予以赔偿。同时,江小姐违背社会道德,破坏了张女士的婚姻家庭稳定,具有明显过错。通过调解员的多次调解,张女士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9万元,江小姐对伤人一事不再追究以上是关于打架致人二级轻伤判刑后该不该赔偿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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