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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行李携带规定法律问题

2022-07-1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

民航总局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有明文规定,并且在每张机票上都作了详细说明: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乘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乘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厘米X40厘米X55厘米,总重最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的要按规定办理托运。民航总局规定的乘客随身限量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如果您带有发胶、摩 丝、衣领净、空气清新剂等物品,每样最多可携带1瓶(350毫升),并且所有物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如果带有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的打火机或安全火柴,最多可携带5只或5盒;如果您 带有牛奶、果汁、矿泉水、碳酸饮料等液态物品,最多可携带2瓶(不超过500 毫升),而且要开瓶检査,超出部分一律托运。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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