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告一定是想要回货款的那个人,打条收货款的人作为被告,如果是买卖合同纠纷,最好要有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的话,找证人之类的证据证明和对方存在合同关系,对方收钱了,但合同不履行了,如果没有证人,建议做个通话录音。并非条在谁的手里,谁就可以起诉要求打条的人返还货款,即使法院支持了,也是错误判决,真实的付款人可以起诉其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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