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后一般没有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的赔偿费用因地区经济条件而异,没有统一标准。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征收出嫁的女儿有补偿款吗
一般来说是没有的,外嫁女想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首先要确认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确认身份必须满足三个要件:
1、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
2、户口登记在出嫁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
3、出嫁后在其他经济组织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关权利。
嫁出去的女儿能否享受安置补助费主要根据其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来确定,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的,那么是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是可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二、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安置补助费
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3、青苗补助费
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一般情况下,女儿出嫁后没有征地补偿款,征收农村土地之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款,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的补偿费用,土地所有人的安置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要由征收土地的一方支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赔偿费用与本地的经济条件有关。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后需要支付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然而,女儿出嫁后一般没有享有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费用由征收土地的一方根据当地经济条件确定。因此,外嫁女想要获得土地征收或拆迁安置补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