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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020-06-03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中国公民不具有双重国籍。根据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1、外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外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即因自然人的出生而取得某国国籍。有的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即当事人以其父母的国籍为国籍;有的国家采出生地主义,即自然人具有其出生地国的国籍。
国籍丧失分为两种:
1、自愿丧失;
2、非自愿丧失。包括由于婚姻、收养、入籍或领土变更等事实,造成自动丧失原有国籍。有些国家还规定可以剥夺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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