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不合格应依法处理,制造商、销售商应承担民事责任。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应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将公告并曝光,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最终吊销营业执照。产品质量要求包括符合安全标准、具备使用性能、符合产品标准等。消费者购买不合格产品可协商解决,如无效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分析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办法是什么?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产品质量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消费者买到产品不合格怎么办?
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结语
产品质量不合格时,相关责任方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赔偿损失。监督抽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需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将公告曝光,并责令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仍不合格的,将吊销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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