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更大规模、更大力度引进各类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制定了《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从今年起,每年引进领军人才500名、专门人才5000名、大学毕业生50000名。
第二部分为引才范围。其中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在我市创业或由我市企业引进的,拥有自主创新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主要是指企业引进的紧缺急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熟练掌握某一领域技术、技能的人才;大学毕业生主要是指来我市创业或企业招引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第三部分为支持政策。其中领军人才共有13条,专门人才共有6条,大学毕业生共7条。这是我们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等会儿由组织部、人社局、工信局三家单位的主要领导作具体介绍。
第四部分为相关服务。领军人才、专门人才、大学毕业生可分别申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彭城英才卡,并享受对应服务。
第五部分为工作举措。主要包括形成体系化人才竞争优势、健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人才住房供给、推进人才金融建设、加强双招双引联动、打造人才活动品牌、加强大学生实训实习工作、支持专业机构为企业引才等八个方面。
最后一部分为组织保障。对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考核激励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引才政策的落实和引才目标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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