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以及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一、遗嘱分配不公怎么解决?
遗嘱分配不公也只能按照此遗嘱的内容来处置其财产,父母有权决定将财产分配情况,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权,因为法律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权利去根据个人喜好分配自己的财产。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同时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一般是均等分配,但也存在多分和少分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若是遗嘱有效,但是其他人认为此遗嘱对遗产的分配不公,也是不能对方多分一些给自己的。若是对遗产的分割有异议,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范围内,书写遗产纠纷诉状之后,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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