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收取目前,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物业费的乱象屡见不鲜,而业主们多是忍气吞声。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业主完全可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
2、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一般来说,业主与物业公司都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业主同意,自行增加服务项目,那么业主完全可以拒交服务费用。
3、延期交房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购房者经常会遇到延期交房的情况,如果由于开发商单方面的原因造成延期交房,那么业主就不用了,而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物业公司要想收取物业费,前提是必须获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如果物业公司未获批准,业主可不必交物业费。
5、没有收房通常来说,物业费是从购房者正式收房时开始计费的,如果购房者还没有收房,而物业公司却要提前收费,那么业主就可拒交。
6、没有签合同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没签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也可不交物业费。
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一般来说,业主不能因物业服务不好而拒交物业费,但如果业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那么就可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法》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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