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是以一年为限期,对于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而且如果是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报销不设起付标准。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