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管理局:
桐子林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主变(编号06080)在原质保期内因损耗问题于20xx年6月22日对1#主变实施了拆除,并进行返厂大修。20xx年8月16日1#主变重新安装就位;20xx年8月18日完成了对1#主变交接和冲击试验并开始空载运行;20xx年8月21日1#主变带负荷运行,且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桐子林建设管理局(桐子林[20xx]72号)《关于重新确定桐子林水电站35kv雅桐变电站1号主变质保期的函》,对1#主变质保期进行了重新确定,质保期从20xx年8月22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截止退质保金申请书3篇。在改质保期内1#主变运行正常,所以根据相关约定,我公司现申请退还剩余质保金。
质保金总额:344669.13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陆佰陆拾玖元壹角叁分整)已退质保金:314250.33元(大写:叁拾壹万肆仟贰佰伍拾元叁角叁分整)剩余质保金:30418.80元(大写:叁万零肆佰壹拾捌元捌角整)开户单位:四川省秭源建设*程有限公司
账号:1198577394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开发XX区支行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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