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满18岁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队年满17岁的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和年满23岁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入伍。
法律依据:《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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