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分红权的主旨是: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而分红权是指股东根据所持股票份额的大小从而享有不同的权力以及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股息是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票持有者的收入。股权与分红权在数量、时间、来源和对象等方面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股权与分红权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一般情况下股权比例与分红权比例一致。但股东可在公司章程里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规定各自股东的粉红比例,可以与股权比例不一致。不一致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分红比例。
赠送股权后享有股东身份,可以参与分红。分红不享有股东身份,只是拿到钱。
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东根据所持股票份额的大小从而享有不同的权力以及公司利润的分配权。
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票持有者的收入。股息是股份公司把每股投资应得的收入也就是所为利息分配给股东。
二、股息的发行形式:
股息一般以三种形式存放,主要是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财产股息。在分配上有四个日期分别为股息宣布日、除去股息日、股权登记日和股息发布日。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要想享受分红前提必须是公司是能够盈利的。一般有现金分红和股票分工两种形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
三、股权和分红是有区别的:
在数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固定的,而分红却随公司的赢利状况可多可少;在时间上,股息发放时间于年初或年底,也可以分期多次发放,而分红一般在次年年初发放;在来源上,股息不一定从赢利中发放,而分红必须从赢利中发放;在对象上,普通股不一定获得股息,要视公司的状况而定,而优先股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
结语
股权与分红权是股东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和权力,股权与分红权的比例一般相同,但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调整。股权指股东根据所持股票份额的大小享有不同的权力和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额的一定比例向股东支付的收入。股息一般以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财产股息等形式存在。股息的发放时间和来源与分红有所不同,而普通股和优先股在享受分红方面也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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