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用违法所得入股能取得股东资格吗

2021-12-31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用违法所得入股能取得股东资格吗

股东用违法所得的财产进行出资,出资是属于无效的,股东不能获得相应的股东资格。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从刑法角度上看,赃款入股升值部分同样不能转化为合法财产,必须予以追缴。对赃款的追缴包括赃款本身和因赃款所取得孳息。只不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当然,如果股份处于亏损状态,不法行为人则必须将股份变卖或者拍卖后不足犯罪数额的价款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