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的清单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招标书中的清单则是施工单位投标时必须用来做投标依据的,中标后大原则上不得违背招标清单,但合同签订时可以互相协商,做一些某些细节上的调整,如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某些用料数量做适当调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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