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存在的弊端,究其本质,其实并不是出在高考本生。高考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是综合我国各方面国情而诞生的,因此把所有矛头都指向高考,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说高考真的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话,它也不可能屹立在教育史 上那么多年而岿然不动。 高考改革的方向:
(1)保留高考,增加平时考试。高考制度不合理之一在于它“一考定终身”制度,无形的给广大考生增加了不少压力。那么各省市可以在高三一年里增加几次全省范围内的考试,这些考试的成绩都记录在案,最后与高考成绩加权平均,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
(2)强化自主招生。其实自主招生这一形式本人认为还是非常好的,只是目前自主招生存在着“不公开”的弊端,致使这种方式有失公平性。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大拥有自主招生权的学校个数,同时专门设立一个监管自主招生的部门(可以隶属教育部),并且不同高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时间错开,让每一位考生都有多个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
(3)改变高考科目的设置。目前大部分地区高考采用的是“3+X”的形式,即语文,数学和外语必考,然后是理综(理化生)或文综(史地政)任选一组。虽然考生有自主选择文科还是理科,但是这种“自主”有着极大的限制。以后的高考可以这样,语数外三门任然必考,然后从理化生和史地政六门课中任选三门(文理可以混选),这样就可以避免某些考生学习理科但是历史很好,却无从发挥的窘境。
当然,以上这些改革虽然思想很好,但是操作起来是十分困难的,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相当不容易的,而且高考作为一个长存于我国的考试制度,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高考制度的改革之路注定是艰难的,也是漫长的。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高考制度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文理不分科后高考制度将改革 教育部:方案即将出台 文理不分科后 高考制度将随之改革
首先,现行的文理分科制度主要是基于实用的考虑,而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出色的人物都是贯通文理的大家,因此支持文理不分科。
其次,文理不分科会加重学生负担的看法是在过去的高考制度下做出的判断,例如山东、江苏等省区都曾经在文理分科和文理不分科之间“徘徊”。
过去之所以出现文理不分科之后效果不佳,是因为课程设置已经发生变化,但高考制度没有跟上变化。高考作为指挥棒,学生“一心为高考”,因此课程改革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
由此看来,未来在实现文理不分科之后,高考制度会随之改革,高考的定位会发生变化,由考查知识变为考查综合素质。“比如考查学生运用多个学科的知识,对一个问题进行分析,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那个时候考试可能也就没有标准答案了。”
“在各项改革中,高考改革是最复杂、最敏感的一件事……”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教育部公开资料中发现,自2011年开始,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眼中“最复杂、最敏感”的“高考改革”已经连续三年被明确写入教育部年度教育工作要点。今年1月,教育部明确2013年将“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其中,高中学业考试改革、高考综合评价改革和异地升学等均出现在工作重点中。
我国高考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案
上述目标模式的真正实现,有赖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条件,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
作为过渡模式,现实的高考改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考试科目多轨化
目前的高考改革集中在考试科目的改革上,形成目前以3+X 为主的不同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问题,是将学生分为文、理两类进行识别和选拔。以一张考卷考所有人的评价过于粗疏,难以按照不同类型高校的需要、不同学科的特点,更加有效地识别、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
建议按照高校分类管理的概念,将高校划分为研究型大学、地方性高校和高职院校三大类,再分为文科、理科、工程技术科、生物和医学科、艺术和体育科等不同科类,确定不同的考试科目和内容难度,形成能够适应不同学生需要的多种“套餐”。 2、考试内容以能力水平测试为主
现行的高考内容,基本是知识水平测试,其特点是考题紧扣“大纲”,以记忆性知识和解题技巧为主,可以通过强化训练的方式提高成绩。它引导和强化了中学教育中死记硬背、题海大战之类的应试训练,不仅难以为学生“减负”,也难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世界各国的选拔性考试,以美国的SAT、GRE为例,主要是能力水平考试,测试学生更为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是一种更为科学、基本的评价。我国的公务员考试,也已完成由知识水平考试到能力水平考试的转变。需要确定高考内容改革的这一方向,逐渐增加能力试题的比重(例如每年增加10%),目前,在高考中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能力水平测试题,在内容设计上把考察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并以此来改变整个基础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倾向。 3、改变“一考定终身”
以一次性高考成绩作为学生改变命运的评价,其弊病和局限性显而易见。近年来实行的春季高考,是改变这一弊端的有效尝试;但由于参加春季高考的高校太少,成绩与夏季高考不通用,成为高职院校的高考,而失去吸引力和逐渐萎缩。
增加高考次数的改革,首先是强化春季高考,增加高校的数量和提高招生层次,使之成为与夏季高考同样规格和分量的考试,从而使学生获得两次高考机会,择优选报高校。考试多次化的另外一个思路,是某些科目实行社会化考试。英语可首先实行社会化考试,由专门机构每年设立若干次考试,考生提供个人的最高英语成绩作为高考成绩。 4、探索综合素质评价
由于一次性的书面考试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实际状态,因而必须改变以高考分数作为惟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将学生的高中成绩和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高中三年的平均成绩、学生成长记录、教师评语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等资料。此外,还可通过高校对考生的面试进行评价。
高考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
比较而言,我国近年来的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科目上,而对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较为忽视,而大面积影响高考公正的,主要是在这一环节。
1、均衡各地招生名额的差异
我国长期沿袭的录取名额分配,缺乏地域公平的考虑,由于各地的录取名额不是按照考生人数制定的,致使各地的录取率差异极大,山东、湖北等人口大省的分数线比大城市高出100多分,造成“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高考移民”等不合理现象。
形成这一现象的基本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地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差异。根本解决的方案是人口大省加快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地方高教资源差异未能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使新增的招生机会主要向那些人口大省倾斜,将缩小各地的录取率差
距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2、改变重点高校招生本地化
在90年代末以来高等学校新一轮调整、合并的过程中,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采取与地方政府共建的方式扩大学校资源,从而造成高校招生本地化的严重现象。2005年,部分研究型大学本地生源的比例分别是:北京大学17%,清华大学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3%,北京理工大学11%;复旦大学44%,上海交通大学47%,武汉大学50%,南京大学55%,浙江大学61%。
研究型大学招生本地化,不但减少了外地优秀生源获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有违教育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源质量,有违创建一流大学的目标。按照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原则和研究型大学的宗旨,国立的研究型大学必须主要面向全国各地招生,本地生源的比例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可以通过研究确定这一水平,例如不高于学校经费中地方财政支持的比重;不高于扩招之前本地生源的比重,等等。 3、减少和废除某些特殊政策
高考录取制度中,在分数面前的平等之外,还存在许多特殊政策。这些政策有的具有照顾弱势人群(如少数民族学生)、特殊群体(如港澳台学生)等重要价值,有的是为了保障特殊行业的人才供给(如定向生制度),有的是为了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为特殊人才开辟通道,如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但在社会腐败风气的影响下,这些政策许多已经有违初衷,甚至成为某些权势阶层、既得利益阶层的腐败温床,直接向教育公平挑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减少和取消定向生、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类特殊政策,堵塞导致高考腐败的制度通道,净化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4、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招生权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落实和扩大高校自主权是必须坚持的价值和方向。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实现有多种方式,例如高校自行命题、考试和招生;同类高校或学科实行联考;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增加面试;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制度上确定本校的考试科目、录取标准,等等。 对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主要顾虑是影响教育公平。向高等学校赋权的过程与高等学校的制度建设必须同步进行,从而使高校建立公开、公正的制度保障,取得社会监督和信任。这基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样两项基本制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招生。通过网络平台充分公开各种招生录取信息;同时,组成包括政府官员、家长、教师、校友代表、媒体组成的“代表团”,全程参与招生过程。 5、赋予学生选择高校的权力 现行的高考制度设计,严格限制学生的报考自主权,同一批次的不同高校不能同步录取,多数高校对于学生的第二志愿不予考虑,从而使填报志愿成为一门学问,一些成绩优秀的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而失去机会。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学生为本的制度设计,要求赋予学生更多的报考自主权和对高校的选择权。只有当学生有权选择高校时,才会真正出现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而改善服务的竞争。 建议在招生过程中,同一批次高校对学生不分志愿先后同步招生。这意味着一个学生可能接到几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为避免造成高校的名额浪费,需要延长录取周期,将现行一次性的录取改为多次。对此,需要进行过细的制度设计和经过试点。这一世界通行的招生模式,没有理由在中国不能实行。 6、实行高考社会化
为了改变以高考升学率作为高中教育评价的做法,必须强化高中会考制度,同时实行高
考社会化。在通过会考、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之后,学生即与高中脱离。考生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报考,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也直接发送给考生,将高考结果与高中学校相隔离。这一措施的价值在于,虽然高中仍能够知道毕业生的情况,但地方政府却难以按照高考升学率对学校进行精确的排名,从而弱化高考对高中的强硬“指挥”,解脱多数高中校。北京市曾试行过此办法,取得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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