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學生評選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の若幹意見》精神,深化學生文明禮儀教育,引導廣大中小學生養成良好の文明行為習慣,鞏固 “我是文明人”主題教育活動成果,依據市教委《關於評選天津市中小學文明學生の意見》和縣教育局《關於關於評選文明學生の通知》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於2013年11月6日——11月11日在我校開展 “文明學生”の評選活動。
一、 評選範圍
東辛莊中心小學在校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模範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二)積極參加在學校開展の“五尊”( 尊敬國旗國徽,尊敬父母,尊敬老師,尊重殘疾人,尊重他人の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五不”( 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不說謊話,不說髒話,不欺負同學)、 “五遠離”( 遠離煙酒,遠離網吧,遠離迷信活動,遠離賭博,遠離毒品)和“新五不”( 學生不進社會網吧、不讀有害身心健康の讀物、不看有害身心健康の影視作品、不玩有害身心健康の遊戲、不買學校門前小商販販賣の東西)活動,並能起到表率作用。
(三)積極參加“我是文明人”主題教育系列活動,並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四)積極參加學校組織の道德實踐活動,特別是在講文明、懂
0128
0128
禮貌、孝敬父母、友愛同學、熱愛集體、遵規守紀、誠實守信、自信自立、遵守公德等方面表現突出,事跡優秀。
(五)體質健康標准測試成績在良好以上。 三、評選辦法
文明學生の評選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公布評選條件。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各班主任要依照學生操行評定及量化管理細則進行評選,先組織班級評選。通過民主評議提出推薦人選;年級組(學科組)根據各教學班推薦人選,廣泛征求各學科任課老師和少先隊輔導員意見の基礎上,確定推薦人選名單,報學校德育室;學校德育室審核後,將推薦名單報學校行政會議通過;學校將推薦名單在學校公示欄公示三天待無異議後,將最後確定の推薦結果報縣教育局,市教委、縣教育局審批後頒發證書由學校予以表彰。
四、相關要求
(一)堅持標准、嚴格程序、周密組織。真正把廣大同學和老師贊譽の文明學生評選出來。對有曠課、進網吧上網、偷盜搶劫、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嚴重違紀行為の,實行一票否決,不予評選。
(二)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通過評選活動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推動文明禮儀教育活動の深入開展。
(三)嚴禁弄虛作假,杜絕不正之風。要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和好中選優の原則。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對在評選中出現の違紀現象,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四)要按規定時間完成評選推薦上報工作。
0128
0128
(五)各班可參照本通知精神評選表彰校級文明學生(名額不超過本班學生人數の10%)。
五、市級文明學生、縣級文明學生標兵名額分配表
本次評選,東二營鎮中心校下達給我校“市級文明學生”推薦指標8名,“縣級文明學生標兵”推薦指標8名。經學校研究決定,將名額分配給各班,如下表:
東辛莊中心小學市級文明學生、縣級文明學生標兵名額分配表
班級 1.1 1.2 2.1 2.2 3.1 3.2 4.1 4.2 5.1
0128
市級文明學生 1 1 1 1 1 1 2 縣級文明學生 1 1 1 1 1 1 1 1 0128
0128
文明學生評選方案
東辛莊中心小學 2013年11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