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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021-11-18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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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发电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F G06010-2011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1-08-06发布 2011-08-06实施

杭州联发电化有限公司 发 布

Q/LF G06010-2011

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

全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职责

3.1 质安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负责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确认,立项、监督及验收工作。

3.2 总经理为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隐患治理项目方案的审批、治理资金的落实,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3.3 生产部负责隐患治理项目治理方案的确定、预决算审核,组织实施、参与验收等工作。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安全检查

4.1.1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编制各类安全检查表,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4.1.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工作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4.1.3安全检查形式有公司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员工巡查等方式。

4.1.4安全检查频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生产部及各专业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其他检查根据需要确定。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责任制和职责划分,积极主动进行整改。 4.2.1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2事故隐患的治理

4.2.2.1对各级安全检查和作业运行中暴露出的隐患,由质安部按4.2.1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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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质安部提出整改措施,填写《隐患整改表》,下发至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人)应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表》中的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安部。

4.2.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需资金投入、有一定整改难度的一般事故隐患,由质安部会同生产部编制《隐患治理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隐患治理管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2.2.4质安部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质安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按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质安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2.3事故隐患治理的实施

4.2.3.1生产部对批准的隐患治理项目,编制具体治理实施方案和预决算,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2.3.2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要做到“四定”(定治理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治理期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2.4 质安部要对隐患整改治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证,进行闭环管理。

5 附加说明 起 草:质安部 批 准:总经理

实施时间:2011-8-6 版本号: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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