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交接要求
协调消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安全员进行现场交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进行清单交接,交接完毕对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现场交接要求:
1、 系统所属各项设备完好,探测器、接线盒等无脱落;外观整洁,探测器保护罩去除;
2、 防爆区的各类探测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 设备线路整齐,电缆桥架扣盖;
4、 接线盒完好,无损坏;防爆区线路与接线盒接口密封符合电气防爆要求;
5、 控制器正常运行无故障,有报警查明原因,报警点无故障、无误报
软件交接清单:
1、 消防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
2、 消防系统竣工图纸,盖施工单位竣工章;
3、 地址编码与位置表
4、 地址编码与位置对应图(A3纸塑封);
5、 设备设施说明书;
6、 控制器操作说明书;
7、 施工单位保修人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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