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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教函〔2016〕26号

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前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暑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夏季学期从7月4日开始至9月11日结束。其中,7月4日至8月28日为暑假,8月29日(星期一)开学,学生原则上集中缴费、注册时间为8月29日9:00至17:00。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于9月12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学生于9月11日前完成选修课程的选课。

2016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星期四),9月1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毕业生毕业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工作,包括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往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补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补授资格审查工作。

以上四项工作,请学院于6月1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三、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

期末考试已经陆续开始,各学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真正实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

1、各学院要通过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大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使学生了解考试违纪的严重危害性,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

2、各学院要求监考人员从培养诚信人才的高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允许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聊天、擅离岗位、睡觉、看书看报等,要向考生重申考试纪律要求及违

纪处罚条款,并从严查处考生的违纪行为。

3、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巡考制度,已安排的巡考人员要严格执行巡考要求,逐个考场进行巡视,对监考人员逐个强调纪律要求,每场考试的巡视不少于两次(开考前半小时内

须巡视一次,考试期间至少巡视一次),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的“巡考人员签字”栏上签字,巡考结束后填写巡考记录表。

4、教务处和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也将加大对学院巡考、监考工作作风和学生考风的监督力度,对查处的违纪行为将从严处理。

四、重修班的考试管理工作

1、跟班上课的重修学生和上课班级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的统考。

2、单独开班的重修学生的期末考试单独组织,考试安排参见《南昌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单独开班重修班考试安排表》。

3、重修考试不及格或未参加考试的,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重修补考。

五、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工作(注意经检查无误后要点击“送审”, 缓考的考生打上“缓考”标记, 舞弊的打上“违规”标记,缺考的一律打上“缺考”标记)。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评卷工作的任课教师,须于7月1日前经教研室和分管

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于7月8日在办公网公布未录入成绩的教师名单。

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须分别给出平时、期中、期末三部分成绩,期末成绩一般不能超过60%。下学期开学初学校将公示课程成绩录入情况。

六、排课工作

1、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课等排课工作正在开展。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排课要求抓紧时间核对,并尽快完成课表的录入工作,积极配合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排课工作。

2、各学院排课要以科学合理、保证教学质量为原则。课程安排不能从第2节、第4节、第7节和第9节开始;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不能连排4节;同一位教师在一天之内累计排课不能超过6节;同一位教师尽量不要连排4节;三节连排的课程必须从第3节、第8节或第11节开始。

七、II类通识课、创新创业学分课和个性课开设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动员工作,鼓励教师开设II类通识课、创新创业学分课和个性课程。

1、II类通识课和创新创业学分课要完成要求的开设数

量,鼓励多门次、多班次开设,以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2、鼓励教师单独开班开设课程作为个性课程,争取尽量扩大个性课的选课范围。

八、实践教学工作

1、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时间为6月1日~10日。同时要积极做好毕业生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要组织好夏季学期实践活动,加强过程管理,以确保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3、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14年各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3年未结题的各级别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4、做好下学期实验教学安排。9月20日前,请将本学院实验课表和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并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中心)规范管理常态化,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九、学生开学初补(缓、重修)考试工作

1、开学初补、缓考和重修考试时间为:9月5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信息为准。各学院教务办于9月1日12:00以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于当天下发给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同时提醒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考试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本学期Ⅱ类通识课(不含MOOC类课程)考核不及格要求补考的学生,应于7月10日前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补考报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将不安排补考。其它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需要申请,下学期开学前将全部安排补考。

十、重修报名工作

非毕业班学生如之前秋季学期有补考后仍不合格需重修的课程,应于7月12日~8月24日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报名,教务处将依据报名情况安排单独开班或跟班听课及选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2016版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请各学院继续做好2016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定稿。为指导新生按2016版培养方案学习,请各学院于6月25前制订好专业选课指南。

根据2016级排课安排,教务处将于6月30日前组织人员将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7月中旬前,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及选课指南印刷成册。

十二、学生网上评教及同行专家评教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南大教函〔2016〕15号)要求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及同行专家评教信息收集整理工作。6月9日至6月16日为学生网上评教(学生满意度评价)时间,各学院教务、学工等部门要加大宣传、组织力度,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加网上评教活动,确保学生网评的参评率和有效率。网评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评教功能,提取基本数据,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撰写网评报告和授课质量分析报告,学生网评情况及同行专家评教情况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的重要依据。

十三、江西省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在2015年试点工作基础上,2016年继续开展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代码050103)等28个专业将参评,各参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在组建当中。暑假前后,

请有关学院和专业负责人密切关注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学习《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同时请参评专业做好信息系统试填报准备工作(具体填报时间以省厅正式通知为准),确保我校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中继续取得佳绩。

十四、开学初教研准备工作

各学院须于9月12日前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布置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

十五、学生选课工作

1、请学院务必督促学生按时缴费注册选课,未及时缴清学费的同学将不能正常选课,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和考试。

2、专业选修课、Ⅱ类通识课、创新创业学分课6月30日之前完成。

3、个性课9月11日之前完成。

4、Ⅱ类通识课、个性课、创新创业学分课在正式上课2周内完成补选改选。

5、学生完成选课后,各学院教务办应把完成选课的名单(含个性课程上课名单)送达或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自己下载打印

十六、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秋季学期为执行三学期后第一个长学期,上课时间有所调整,请各学院提醒上课老师注意时间,以防出现迟到现象,教务处将组织开学第一天(9月12日)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各学院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同时也要组织全体院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的教学情况。

教务处

2016年6月3日

南昌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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