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巷道文明生产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奋斗目标
1、创建高标准、高品位质量标准化精品一级矿井。
2、全力打造四条扩区精品巷道.
3、在井下各作业地点确保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4、全面提升定置化、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点、线、面文明生产动态达标,静态达标。
二、巷道文明生产标准
1、主要大巷标准
(1)巷道管线及照明按设计标准敷设,吊挂整齐、垂度一致。
(2)硬化表面无破损,平整无坑洼,无明显隆起和错茬。
(3)水沟畅通无淤积、无杂物、不溢水,盖板齐全完好、平整无破损、踩踏无响声。
(4)地面保持平整、清洁无杂物,无撒落的煤、矸,无积水淤泥,底板无遗留的地锚等突出物。
(5) 两帮底角保证竖直,金属网不上卷,无坠包、兜渣现象。
(6)巷道无积尘,定期洒水冲洗巷道,洒水后巷道内不得有积水、淤泥,淋水地段有排水坑及排水设施,对湿滑的底板要有防滑措施。
(7)工作面要在皮带机头、工具房、人员集中的地点设立垃圾箱,严禁将垃圾杂物扔上皮带.
2、皮带巷标准
(1)皮带机头硬架下、皮带H架下、稳车后、游动车下及转载点均不得有淤泥、浮煤堆积,确保文明生产达标。
(2)皮带机头硬架上不得有淤泥和煤尘堆积,当班司机保证皮带机头、机头硬架的整洁。
(3)机头硬架旁,必须有水沟,水沟要畅通,不得有浮煤、渣矸等杂物,杜绝煤矸淤积堵水现象。
(4)检修用的托辊、工具要集中存放,并且码放整齐,挂牌管理,更换下的托辊及配件要当班运走,大型配件要在3天内运走,不得长时间存放。
(5)行人过桥要统一标准加工,按规定安设牢固。
(6)皮带上撒落的煤矸要及时清理,行人侧和皮带内侧不得有浮煤、大块煤、渣、矸。
(7)各皮带机头及硐室内要配备有统一规格的垃圾箱。
(8)各部皮带机不得跑偏磨架,托辊毛毛缠死等现象。急停按钮要定置化管理,急停线吊挂成线.
3、硐室管理标准
(1)各硐室要保持地面卫生清洁,不得有纸片、石块、食物等杂物,并设立有垃圾箱,地面不得有淤泥、积水,不得有积尘。
(2)硐室墙面要保持干净,不得有乱涂乱画现象.
(3)硐室内设备要严格按标准摆放整齐,并挂设设备定置图。
(4)工作人员所用桌椅等要摆放整齐,位置合理。
(5)砼墙浇筑地段要用涂料粉刷亮化。
(6)各类设备实现定置化管理。
4、材料码放标准:
(1)建工材料:
①水泥、速凝剂必须在干燥、无淋水的地方码放,且下面要使用木料做铺垫,整齐码放,挂牌管理。
②石子、沙:靠巷道一侧堆放,必须堆得有棱有角,堆放成梯形,上宽600mm、下宽
800mm、高600mm,挂牌管理.
③料石、背板、砖块堆放要保证横竖成线、外观整齐,高度不能超过1.5米。
(2)支护材料:
①锚杆、钢带、锚索等支护材料分类码放,全部上架挂牌管理.
②树脂药卷要有专用箱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③铁托板、木托板、刹杆、木茬要码放整齐,上架挂牌管理
④工字钢、大板、圆木、单体柱(摩擦柱)要分层码垛,每层不超过8根,高度不超过1米,并挂牌管理。
⑤金属网要上架挂牌管理。
⑥拉杆必须每十根绑成一捆并且整齐码放成正方形.
⑦拱架及其他不能成形堆放的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
(3)设备配件:
①大型设备必须紧靠巷帮堆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
②不能成卷的皮带必须以折叠的方式整齐堆放。
③H架、皮带杆、水管、瓦斯管路、风筒等必须整齐码放,统一上架管理。
④备用件、油脂及配件必须集中堆放整齐。
⑤所有液压件必须上架且采取防尘措施.
⑥单轨吊轨道、道轨必须分层码垛。
⑦大链必须整齐的码放,溜槽每8节一垛,刮板必须逐层整齐地堆成方形.
⑧以上设备必须上架挂牌管理,并按顺序摆放。
(4)井下巷道内的风水管路,无跑、冒、漏、滴现象,巷道的开口、贯通、拐弯地段制作龙门,按标准进行吊挂.
(5)电缆、信号及监测监控线路,必须按顺序吊挂,从上往下,按电缆线的粗细进行吊挂,拐弯处要有角度,不得出现交叉打架现象.
(6)所有管路、线路吊挂要全方位考虑,一次性达标准化要求。
三、考核办法
1、掘进巷道内底板坑洼不平整,巷道内有积水、淤泥的,有浮煤堆积的,积水连续长度超过5米,浮煤堆积高度超过100mm,长度有1m的,处罚责任人200元/处。
2、巷道内出现粪便,影响质量标准化形象,按巷道归属单位进行考核,处罚责任单位500
元/处,集体5000元。
3、各工作面、机电硐室、排水点、皮带机头等固定作业地点,未按照要求设立垃圾箱的,处罚队长500元/处,集体5000元。
4、未执行“不落地管理”,材料未实行上架、上钩、入箱的、设备设施、材料码放不符合标准的,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处,集体5000元。
5、巷道内材料没有相应标志牌的,未执行定置化、标识化、规范化管理的,或有牌板,且牌板吊挂不成线、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处,集体5000元/处.
6、各类废旧标志牌(包括:标志牌有划痕、变形、表面有污迹、乱扔乱放),未按规定回收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块。
7、同种规格材料中码放其他规格的(混堆),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件。
8、井下所有巷道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禁止巷帮网片内塞小物件、挂工具、小型材料(如:一根网丝、一个球型垫、一个饮料瓶、一个塑料袋等),巷道到处有被遗弃的较大物品(如:一根锚杆、一块道木、一根水管、一个电机等),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件.
9、大巷水沟淤泥清挖不及时造成溢水的,各种管、线路及牌板等设备设施未进行整洁清理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处,集体处罚1000元/处。
10、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要清点剩余材料及时转运或回收升井,运不走的设备要定置管理,并定时间运走,时间间隔不超过1周,在1周后未按要求执行运走、回收的,处罚单位责
任人500元/次,集体5000元/次.
11、各类牌板、箱体、框架、垃圾箱、材料架等必须实行全矿统一规格,统一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考核1000元,集体5000元。
1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工程管理科所有。
XX煤矿工程管理科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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