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我校教师评优和评先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德、勤、能、绩”,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实验小学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修订)。按“德+勤+能+绩”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 长:路付胜
副组长:汤毅、陈冬梅
成 员:杜和春、赵莹、郑昭兵、郑球、钱菲菲 办公室主任:郑昭兵(兼)
二、德、勤、能、绩各项得分量化细则: (一)本年度“德”赋分:(20%分)
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师德要求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其平均分作为该同志的该项得分。
师德量化标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酌情考虑:
1、服从学校各科室的工作安排,并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2、能时刻、处处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正面宣传学校; 3、无打骂侮辱学生行为,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4、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 5、能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关心集体,共创文明校园。 6、不违反师德是首要条件,违反师德,一票否决。(违反师德的认定,指教师个人行为被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处理或个人行为引起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二)本年度“勤”赋分:(20%分)
出勤得分为该同志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勤分值折算赋分。 (三)“能”赋分:(30%分)
近3年内已经获得过所要参评的同级别、同类别的评优评先的奖项老师不能再参评。首次评选以近3年内材料计算。所获得的各项荣誉和奖项,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1)综合荣誉奖:(除年度考核的个人所获表彰,范围为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包括优秀体育教练员)国家级一次加8分、省级一次加6分、市级一次加5分、县级一次加3分。同一系列取最高项,不同系列可以累计。
(2)技能奖。教师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学科活动,如演讲、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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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班集体、运动会、教具、教学技能等评比、书法比赛、学科竞赛等(学生获奖证书上应明确署名指导教师或学校认可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与所授学科相关,有争议的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集体裁决)。国家级一等奖一次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市级一等奖一次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一次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同一类以最高项赋分,不重复累加。
学科活动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科所、教研室、学科委员会以及教育学会、研究会、陶学会或相关政府组织机构下文举行的活动。 指导学生发表作品。学生发表作品后应明确署名指导老师。省级报刊3分/篇,市级报刊2分/篇,《长丰报》、《长丰教研》、《楚风》杂志1分/篇。
课题研究过程中,指导学生获奖作品(子课题论文降低2个档次计算)按照课题研究年度,每一个年度认可最高奖项一篇,累计不超过6分。
(3)论文、论著奖。国家级一等奖一篇加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省级一等奖一篇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一篇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一篇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
在CN正式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科)作品,国家级一篇加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同一序列论文评比以最高项赋分,不重复累加。
论文、论著是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科所、教研室、学科委员会以及教育学会、研究会、陶学会或相关政府组织机构下文举行的论文评比或有正式刊号刊物发表作品。编辑部、报刊社、非法机构及其出版物所评奖项和发表作品无效。非法机构及其出版物特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不能查询的机构及出版物。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
课题研究中,论文评选(子课题论文降低2个档次计算)按照课题研究年度,每一个年度认可最高奖项一篇,累计不超过10分。
(4)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获国家、省、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加计10、8、6、4分。证书在评先评优中没有使用过的,可以累计。 (5)教学比赛是指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坛新星、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比赛,其分值如下:县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8分,市级二等奖6分,市级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10分,省级二等奖8分,省级三等奖6分。鼓励奖、优胜奖等不赋分。
(6)申报国家、省、市、县级课题获得立项的主持人(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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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赋10、8、6、4分,结题主持人分别赋14、12、10、6分,同一课题立项和结题只能计算一次,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子课题降低2个档次计算分值,参与者一律赋主持人的1/4分值)。结题评比获优秀成果奖,主持人分值以结题分值乘以2计算,参与者赋主持人的1/4分值。 (7)承担公开课教学。县级、片级一次赋3分、校级一次赋2分(同一课题只计算一次)。不同课题可以累计。3年内没有在校内外上公开课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绩”赋分:(30%分)
1、毕业班文化素质测试综合评比
近6年内,县教体局组织的毕业班文化素质测试综合评比:一等奖18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0分。常识科教师从事满六年常识科教学,其分值为当年毕业班综合评比语数英三科的最低分。六年内一个循环只能计算一次,如一个教师在近六年内带多个毕业班,以最好成绩计算一次,不累计。英语教师及没有带足一个循环的语数教师按综合评比分值和年限折算。毕业班文化素质测试综合评比奖项特指在我校工作期间获得的。
2、学校期末文化素质测试
(1)近一学年以来,学校语文、数学期末文化素质测试以综合测评最高名次计算一次,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6个以上班级,如第七第八名,按照第六名赋分计算)
(2)近一学年以来,英语期末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赋分与语数学科名次相对应,计分以所带班级得分之和除以班级数作为计分名次。(以4个班为基本数,超过的班级,任课教师可以自由选择取舍)
(3)近一学年以来,常识学科,没有参加期末文化素质测试的学科教师带7个班以内(包括7个班)的赋第五名2分。带7个班以上的赋第四名3分。 3、校内活动 近一学年内,校及校内各科室举办的活动,班级获一等奖赋班主任2分/次,二等奖1分/次;班级学生获一等奖赋班主任1分/次,二等奖0.5分/次。搭班教师赋班主任的1/2分值。可以累计。(没有设置奖项的活动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集体裁决,酌情赋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不带班主任或搭班的常识科老师赋1分) 4、体育运动会(比赛)
近3年内,班主任所授班级学生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运动会、体育比赛中获一等奖,班级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可获1分/生,上述比赛二、三等奖,班级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可获分值0.5分/生,以上可分体育项目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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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安全、卫生、路队、两操、公物检查评比
本学年内,取最好两次的平均数,第一名,班主任赋3分,搭班教师(语数教师)赋1.5分;第二名,班主任赋2分,搭班教师(语数教师)赋1分。
以上加分项目,涉及带双班的语数搭班教师可以自由选择一个班进行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请评优、评选: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任职之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违反规范办学要求,校外兼职的;
4、任现职务以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
5、在任现职务以来一年内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7、任现职务以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8、期末教学检查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评优、评先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优、评选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张榜公示: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上报审批: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上报对象,并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5、凡参加评优、评先的领导组成员,要先申请回避,不参与打分。领导组缺额人数由非参评的年级组长补齐。 五、评优、评先几点说明: 1、本方案的“评优、评先”是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按名额分配的“优秀教师、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比如优秀班主任必须在班主任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需要在领导班子中产生,市级优秀教师需要在县级优秀教师中产生(以文件要求为准),特定表彰需在特定人员中产生(比如优秀财务人员、优秀学籍管理员等)等等。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突出进步学生等学生评比也参照本方案精神执行。
2、若出现打分结果相同的情况,按教龄和校龄年限决定名次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实验小学评先、评优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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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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