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日照市教育局《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部室:
现将日照市教育局《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尽快传达到相关员工,按《意见》要求和学校通知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日教字〔2012〕8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招生办法(一)划定招生片区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原则,经与东港区教育局商定,确定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招生区域划分方案(见附件1)。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由东港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二)片内学生认定办法
片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认定办法为:
1.看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2.看居住地。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
3.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4.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日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规定,需提供以下证明(件):(1)区县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明(居住1年以上)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2)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且已办社会保险)。(3)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出就读证明。(4)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家长持以上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
3
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另外,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父母身份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凡对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部门予以查实。
(四)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招生,于2012年8月15日开始,8月25日结束,市教育局全程监督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应按照规定,科学安排好不同区域、不同单位学生的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8月26-30日,市、区教育部门受理咨询,处理有关问题。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完善学籍管理制度,按时为新生注册学籍,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新生电子档案的注册工作于9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四、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市区中小学招生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做好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本《意见》上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乱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其是,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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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2、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计划招生班数
二○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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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
: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实验小学实验小学:
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北关社区居民。
: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实验中学实验中学:
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北关社区、天德小区、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新营小学新营小学:南(东明望全部)。
: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新营中学新营中学:南区域。
: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金海岸小学金海岸小学:
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市外国语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一中附属学校):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日照港中学日照港中学(日照一中附属学校)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
日照港第一小学:主要招收日照港一生活区、四生活区、五生活区职工子女。
:天津路以南,北京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日照港第二小学日照港第二小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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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计划招生班数
学校名称实验小学新营小学金海岸小学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日照港第一小学日照港第二小学实验中学新营中学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日照港中学
7
招生班数(个)
88884414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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