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森林防火责任书

2020-05-1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落实伐区防火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伐区防火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伐区森林资源。结合我场实际情况,林场与伐区(营林)直接责任人,签订如下责任状:

一、本责任状所称的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起森林、林木、林地、草地和湿地地表植被燃烧的火源,包括生产、生活用火及其它火种。

二、野外火源管理直接责任人职责: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对在本伐区603-08-050等小班工作野外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本伐区域内和周边的火源,不携带火种在野外生产作业。

三、森林防火期,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必须经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未经批准违规点烧行为,无论成灾与否,都将严厉追究行为人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标准的上限处罚。引起森林火灾的,对行为人依法严惩,并追究其所在伐区责任人责任。

四、森林防火期,野外作业人员不得携带香烟和火种,在外用餐问题必须通过带饭、送饭等方式解决。对野外吸烟的按照野外违规弄火查处,严厉追究行为人责任。引起森林火灾的,对行为人依法严惩,并追究其所在责任区内的直接责任人责任。责任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现火灾,要及时安全的采取扑救措施并向林场如实上报火情,不得谎报、瞒报、不报

五、禁止一切乱砍、乱伐林木和生活烧材、乱占林地毁林开垦,禁止一切私拉盗运木材,禁止扑杀野生动物和破坏

1

珍惜野生植物,禁止牲畜践踏退耕还林的幼苗和工程造林区内林木。

六、其伐区区域内和周边因生产、生活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外,伐区施工单位或山场承包人承担扑火费用,赔偿森林资源损失,并追究此火源管理责任区直接责任人责任。

七、高森林火险期和重点森林火险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暂时禁止生活用火。禁止无证车辆和人员入山。携带火种入山的,按违规弄火查处。

八、森林防火期内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

九、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伐区生产(营林)施工单位(承包人)是本项目(伐区、营林生产)安全生产笫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承担伤亡事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林场及伐区(营林)直接责任人各一份。

福建省武平南坊国有林场 伐区(营林)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