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扑克牌(够级)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扑克牌(够级)团体赛
(二)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够级大纲》规则。
2、够级牌。把握够级牌是够级活动的关键所在。1张大、小花及钱,2张A,2张K,3张Q,4张J,5张10为法定最低级别、最少数量的够级牌。当发出牌是“够级牌”时,除“烧牌”或“无头”外,只有对头才有资格上牌,是为“够级”。
3、烧牌。够级实行烧牌优先和联邦烧牌优先的原则。当任意一人发够级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优先于够级者的对头声明“烧牌”,如声明烧牌者有2人以上,且分属不同的一方,则发够级牌者的联邦可先于其他人烧牌,但此后其他人可再烧牌,若烧牌者均为一方,则按发牌顺序进行。
4、过牌。上家发牌后,下家有顺牌或不顺牌的权利,如不顺牌,应声明“过牌”。过牌者除“对头牌”外,这一轮再无权发牌,直至新一轮重新发牌。 5、让牌。持牌人对上两家过牌的对头牌,即不想过牌,又不原意立即上牌时,可声明“让牌”,即让下两家先上牌,如下家均声明过牌,再由持牌人确定上牌或扣牌。
对让牌人顺的牌,唯有对头才有上牌权。
6、扣牌。重新发牌前,对死牌必须作“扣牌”处理。对头互为法定扣牌人,对头未扣牌前,重新发牌无效,非对头未征得法定扣牌人认可扣牌无效。
7、报牌。持牌人手中剩余牌等于或少于10张,任何人询问其手中持牌数量时,应如实报明,称“报户”。持牌人有权不主动“报户”。
8、无头。头科产生后,其对头的够级对象不复存在,称“无头”,其他持牌人按发牌对无头者所发的任何牌都可灭之,无头者对其他持牌者亦行使同样的职权。
9、四人乱缠。头科、二科产生后,其余四人不再按够级、过牌、让牌、烧牌等规则进行,称“四人乱缠”。四人乱缠,也应按顺序发牌,按规定报牌和扣牌。
10、头科6分,二科5分,三科4分,四科3分,二落2分,大落1分,每局中联邦3人得分之和即为本帮本局所得分数。
11、如一方分获头科、二科、三科,则称对方被“串三户”。串三户记分不再相加计算,即获胜一方本局积6分、负方积0分。本次比赛如遇“串三户”情况,只计算本局成绩,不再追加积累计算。
12、采取淘汰制,抽签决定对局,三局两胜,获胜单位进入下轮。 (三)有关事项:
1、各参赛队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单位,按弃权计算;裁判员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
2、裁判员本着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态度,严格执行裁判规则。 3、参赛人员要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遵守规则,尊重对方,服从裁判,如有争执、异议及时报告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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