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LNG储罐区安全作业规范
1、操作人员和非本站人员进入罐区必须严格执行《进站须知》。
2、LNG储罐、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完好可用,并已经检验合格。
3、LNG储罐不得超量储存,液位应控制在15-80%(体积百分数)之间。
4、LNG储罐或管道进行放空操作不得就地放散,必须经放空管引至高空放散。
5、LNG储罐压力不得超过0.85MPa。当储罐压力升至0.8 MPa时,要打开LNG储罐上的手动放空阀门进行放散,以降低储罐压力。
6、严禁敲打或火烤管道的冻结部位,也不得用水喷射这些部位。
7、LNG储罐外筒为外压真空容器,严禁负压条件下在外筒上施焊。
8、液相管道两阀门间不得存有液体,当存有LNG时,在关闭两阀门之前,必须对该管段进行放散,以防止管道超压运行。
9、LNG储罐排液完毕,要保证储罐内至少留有0.1MPa余压,保证储罐正压运行。
10、储罐区消防设施要保证完好,并能随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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