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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023-03-16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钢结构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职工、工人必须进行公司(施工部代为教育)、施工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

A、一级安全教育。新员工报到,由施工部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b、本单位的性质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c、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d、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B、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部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a、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b、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d、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

e、针对现场特点,开展“三不伤害”教育(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劳务分包)安全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e、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D、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必须经书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A、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索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司机等),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B、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无效。

C、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3)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教育

施工部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施工部经理、施工部生产经理或安全总监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时间不少30分钟,主讲人为施工部经理、施工部生产经理、安全总监。 (4)班前安全活动教育

班组应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坚持每天上岗前的安全讲话,由工段长、班组长长负责,可邀请施工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做好书面的签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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