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办理条码申请的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条码申请的协助申请服务工作;
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申请书的制作、以及打印、装订报送工作,并在申请递交后,负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办理条码事宜;
4、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三、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年费2000元/2年(代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收取),代理费600 元/件,共 1 件,共计 3600 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左右,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经过相关审查,会条码证书及用户使用手册,界时物品编码中心安排有一次条形码使用基础知识集中培训,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出席参加;
至此条码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条码是否批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
(章戳) 经办人: 地址: : 传真: 电子: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 点:
乙方:力量国际知识产权代理
(章戳)
经办人:毛雨田
地址:市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702 :8-808 传真:1-811
电子:shangbiao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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