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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招聘2.22

2021-03-2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为满足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自营专卖店财务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经2012年2月6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财务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 (二)条件:

1、财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全日制,且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网上查询),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无残疾、无不良嗜好者,男女不限;

3、现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且三年以上(即2008年7月及以前取得毕业证); (三)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金蝶、用友等)及Office等办公管理软件;

(四)为人诚实、正直,品质良好,热爱财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强烈的责任心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招聘方式及录取: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述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本月内免冠蓝底二寸证件照片6张及报名费200元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 29日(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茅台学院(老县府往下) (二)招聘考试及录取

1、考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占80%)和机试(20%); 笔试内容: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及会计电算化基础规范操作;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按汇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汇总成绩未到及格分即60分的不予录取)。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的财务人员,将被派往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的自营店从事财务工作。录用人员必须服从销售公司统一分配,在岗位上不得要求调动及改变工作岗位。

4、公示:确定拟录取人员后将进行张榜公示。 三、用工性质及相关待遇

1、凡录用人员均属劳动合同制员工,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本企业试用期工资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根据黔茅有限通(2010)25号文件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招工领导小组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好此项招聘工作,特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自力

副组长:杜光义 何英姿

组 员:代廷华 罗国庆 李增驰 何 飞 谭绍禄 刘干劲 王崇琳 马玉鹏 袁德芬 母 杰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文化考试时,一经发现有代考,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计算。

3、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工作人员在整个招工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所涉及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一经录取须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6、本简章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社保部负责解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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