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上海拟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2023年全日制直博生xxx人。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双一流高校或者传统优势政法院校成绩优秀、有学术兴趣与学术潜力的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2023年毕业),并在目前就读本科院校可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最终录取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术成果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
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专业八级或同等雅思、托福成绩)。
三、招生导师
建议学生根据自己学术志向提前联系博士生导师。 四、申请材料
1、根据所在学校管理流程,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前三年的在校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
2、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已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封面、目录页及正文);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拟攻读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方向、基本思路、研究方法、相关科研成果等,无字数和格式规定,如进入复试可提供更新版。
备注:
1、申请阶段只需完成网上申请,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2、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不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申请程序
报考学生请于6月30日24:00前登录上海研究生院夏令营网上报名入口完成网上申请,请确定选择“直博生”报名。
经博士招生小组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后续程序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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