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提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技术支持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保密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保密协议: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机会、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样品、图纸、数据、模型、草案、技术、方法、仪器仪表、各种订单和其他信息。 第二条 乙方应负保密义务
1、乙方应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乙方不仅在本协议期内而且在协议期满结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相关的保密协议:
2、乙方同意严格控制保密信息,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规范的内部保密协议,与其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无期限保密协议: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信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减少、利润减少或者市场份额减小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提起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另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实际损失的30%的违约金。 第四条 协议的转让
在未得到协议相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
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保密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技术支持提供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单位地址:
日期: 乙方(技术支持使用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单位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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